2009年8月11日 星期二

誤用比不會用更可怕


最近因為研究extjs,所以花了些時間去研究一下Java Script, 才發現其實Java Script一直讓人誤解為非常簡單且基本的語言,原來是寫Java Script的大多應用在Web上,而且都只是執行非常簡單的功能,再加上大家都沒有花時間去研究這一語言,造成Java Script成為被誤解最深的語言。後來終於因為Ajax的流行,造成許多的Java Script Library的大量發展(如extjs或jquery),我們才有動力真正的想去了解Java Script。其實速食文化的興起,很多人都想(code)寫得少(function)做得多,很多都是抄來抄去的,根本就沒有去了解整個來龍去脈,進而導致誤用,很多也都沒被發現,甚至還為這個bug做workaround。 不過有時候這問題是沒有找到一本好的書,又是因為那該死的速食文化,造成輕鬆學會xxx或這24hr學會xxx之類的書大賣,而其他的書卻是又貴又不好賣,大師們也就不願意花時間去寫一本好書,更甚者,連課堂上也開始講求短時間內學會哪些東西,上了一個月的C,就可以在園區當RD,拚工時,拚廉價,那麼花大把時間在研究的人怎麼能堪的住哩,又有誰願意花時間去研究,畢竟大家都是夠用就好,而研究是想讓原本的東西更好。 總結上述,當您在使用任何東西時,應該要對其有一定程度的了解,至少先翻翻使用手冊吧,不要一在的抄襲前人的東西,而不知道為何要這樣做。好的書是值得大家支持的,不然好的書會越來越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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